使用味精的禁忌

1、忌高温

烹饪菜肴时,如果菜肴温度很高的时加入味精,就会产生化学反应,导致味精变成焦谷氨酸钠。非但不能起到调味作用,反而会产生轻微的毒素,对人体健康不利。科学实验证明,7090℃是味精溶解度最佳温度。

因此,味精投放的最佳时机是在菜肴将要出锅的时候。若菜肴需勾芡的话,味精投放应在勾芡之前。

2、忌低温

温度低时味精不易溶解。如果您想吃拌菜需要放味精提鲜时,可以把味精用温开水化开,晾凉后浇在凉菜上。

3、忌用于碱性食物

在碱性溶液中,味精会起化学变化,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。所以烹制碱性食物时,不要放味精。例如鱿鱼是用碱发制的,就不能加味精。

4、忌投放过量

过量的味精会产生一种似咸非咸、似涩非涩的怪味,使用味精并非多多益善。

小贴士:

每日食用味精不可过量。一般情况下,人均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/天。过量可产生头痛、恶心、发热等症状,也会导致高血糖。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、肾炎、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食用。

味精的正确使用方法

味精中含钠,过多摄入可导致高血压。对于钠,老年人的身体尤为敏感。因此,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、肾病、水肿等疾病的人应该少吃味精。

当食用味精过多,超过身体代谢能力时,会导致血液中谷氨酸含量增加,限制人体对钙、镁、铜等必需矿物质的消化吸收。最近有研究认为,长期过量食用味精可能导致视网膜变薄、视力下降,甚至失明。

尤其是谷氨酸可与血液中的锌结合,生成不能被吸收的谷氨酸锌,因而被排出体外,导致人体缺锌。而锌是婴幼儿身体和智力发育的重要营养素,因此,婴幼儿和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应禁食或少食味精。 

此外,市场上销售的鸡精并不是从鸡身上提取的,是在味精基础上加入助鲜的核苷酸制成的。由于核苷酸带有鸡肉的鲜味,故称鸡精。从健康角度来看,鸡精对人体是无毒无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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